不再向DVD店租片,可否請求店家刪除個資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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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書店蒐集承租人的個資的目的是為了確認承租人的身分,並保障自身出租物的財產安全。如果民眾已經不再租書,則出租人蒐集個資的目的已經消失,民眾當然可以向租書店請求刪除自己的個資(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1條第3項)。

且對店家而言,繼續保有個資就必須承受個資遭竊、外洩,導致被求償及行政罰鍰的風險,因此若無必要,亦以刪除不再往來的客戶個資為宜。

備註:
https://staceylee3306.pixnet.net/blog/post/8496796


作者: 金典法律事務所所長 李貴敏, 貼文者:YuLi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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