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國家考試作弊,是否有刑責?


日期:

暑假是國家考試旺季,許多民眾經年準備,就是為了通過國家考試,取得證照或擔任公務員。但是,如有作弊情事,則依法(例如:「公務人員考試法」第22條及「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」第19條)得予取消應考資格、扣考、不予錄取、撤銷錄取資格等處分外,更有刑責。

按,依刑法第137條規定:「對於依考試法舉行之考試,以詐術或其他非法之方法,使其發生不正確之結果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前項之未遂犯罰之。」

是以,民眾參加依考試法舉行之考試而有作弊情事時,縱使作弊遭發現而未能得逞,仍有刑責。民眾切莫為一時的考試成績,賠上大好人生!

PIXNET:
http://staceylee3306.pixnet.net/blog/post/149192944


作者: 金典法律事務所所長 李貴敏, 貼文者:YuLin


blogpost.get_previous_by_post_date.title 父母可否放任孩子於家中獨處?
blogpost.get_next_by_post_date.title 去球場看棒球時,小心界外球!

相關類別: 法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