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法吸金捲土重來 民眾切勿受騙上當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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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投資一定有風險,基金投資有賺有賠,申購前請詳閱公開說明書”的廣告詞耳熟能詳;雖是簡單幾句,卻也道出民眾投資時常忽視的重要觀念。

有新聞報導指出又見不法分子假借投資名義,以老鼠會方式吸金。其為營造公司獲利穩健豐厚之假象,不定期舉辦國外說明會及表揚大會,以假亂真進獲取非法利益。類似手法及案例層出不窮,均利用人性貪婪的弱點,連哄帶騙的讓投資人吃下這裹著糖衣的毒藥,待投資人發現受騙時已後悔莫及但也無力挽回!

雖然已有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》要求應於開始實施多層次傳銷行為前向主管機關報備。但是,報備並不足以保證其無不法行為。因此,民眾於投資前,仍應詳查該傳銷事業之營運狀況才投入資金。

至於透過老鼠會違法吸金者之責任,依據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》第18條之規定:「多層次傳銷事業...不得以介紹他人加入為主要收入來源」,否則,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此外,違法吸金者亦可能違反《銀行法》非法收受存款罪(銀行法第29條、第125條)、刑法詐欺罪(刑法339條)等罪責。正所謂歹路不可行,切勿以身試法。

提醒大家,任何投資都有風險,沒有穩賺不賠的生意,只有風險大小的問題。民眾宜謹慎評估、選擇最適合的投資,方能稳健理財,享受努力的成果!


作者: 金典法律事務所所長 李貴敏, 貼文者:Amy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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