日期: 2019-11-27
根據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》(以下簡稱《公約》)因菲律賓訴中國案所設仲裁庭,7月12日對南海仲裁案做出裁決。裁決書判定中國對九段線內海域的歷史性權利主張不具法律依據,南沙群島不存在符合《公約》定義的島嶼,中國建設人工島礁侵犯他國專屬經濟區(EEZ)權利,中國干預黃岩島漁事活動、填海造島破壞海洋環境等。依照《公約》第296條和附件七第11條規定,由於中國大陸不應訴,這項裁決具有終局性和拘束力。
南海判決震撼兩岸,台灣民眾尤其對太平島淪為岩礁的裁定震驚難耐。台灣既非被訴對象,甚至未簽《公約》或參與仲裁,居然意外遭蒙重創。馬政府最後半年任期對太平島著力甚深,仲裁庭卻仍判其為無法維持人類長期居住、無自體經濟生活的岩礁,不能主張概約12倍於台灣全島面積的200海里專屬經濟區,台灣儼然已成南海仲裁最大輸家。
台灣何以在南海仲裁中遭致如此巨大重擊?尤其,太平島因何在裁決中成為只能僅具12海里領海的岩礁?各界眾說紛紜。跳脫諸如「美國亞太再平衡政策透過菲律賓,發動披著法律外衣的政治鬧劇,企圖遏制中國大陸崛起」的熱議;擱置「南海仲裁的核心關鍵在太平島,太平島必須被判為不具海洋法中島嶼的地位,方能成就極小化北京權益、徒勞化填海造陸、和平化南海爭端的仲裁預設目標」的揣測;超越台灣藍綠陣營在仲裁結果出爐後交相指控的口水戰;本文聚焦務實檢討:太平島為何擁有島嶼的條件,卻仍被仲裁庭判斷降格為岩礁?區分4個面向析論如次。
一、國共內戰及台灣安全處境影響南海排他控制權
台灣雖然宣稱「無論就歷史、地理或國際法而言,南沙群島、西沙群島、中沙群島、東沙群島及其周遭水域係屬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及水域,中華民國享有國際法上之權利,不容置疑」;但是,以國際法先占原則及排他控制權而言,在南海350萬平方公里廣袤海域、尤其在南海U形線內,台灣目前實際僅掌控東沙群島及南沙太平島。
抗日戰爭期間中國海軍艦艇幾乎全軍覆沒,1946年7月美國依據《戰時租借法案》提供9艘軍艦,當年年底國民政府派出4艘軍艦象徵性接收南海,隔年公布劃設U形十一段線「南海諸島位置圖」,1948年3月至1949年6月間南沙群島僅駐軍40餘人。1949年10月中共建政,國共隔海對峙;1950年韓戰爆發,台海情勢稍獲和緩。一江山戰役及大陳島撤守後,台灣安全情勢在1955年2
3月《中美共同防禦條約》正式生效後始逐漸穩定。1956年國防部長俞大維徵詢美軍協防台灣司令、海軍中將殷格索(Stuart H. Ingersoll)意見後,簽奉老蔣同意執行「威遠計畫」,派遣一個加強排進駐南沙群島主要島嶼,目的在確保領土主權完整。
然而,僅以南沙群島而言,其海域島礁範圍分布遼闊,南海油氣蘊藏被發現和公布後各方覬覦。1970年代以來,台灣因守軍兵力數量、躲避颱風、遠征能力限制、鞏固聯合國會籍和台海安全優先等因素考量,42個島礁相繼遭菲律賓、越南、馬來西亞等國奪占。事發當時台灣基於前述各種原因息事寧人,未能適時採取有效外交或軍事行動,遂坐實各國在南沙群島佔島據礁分庭抗禮,甚至演變成喧賓奪主局面。
國共內戰和中國大陸內外情勢如韓戰與文革等,也推遲了北京立足南海的時間。1974年1月,中國大陸與南越政府軍爆發西沙海戰,奪得西沙群島控制權。1988年中越赤瓜礁海戰後,共軍占領永暑礁、華陽礁、東門礁、南薰礁、渚碧礁和赤瓜礁,1995年又在美濟礁興建臨時棚屋及軍事設施,實際控有南沙群島7個島礁。2013年中國大陸排拒菲律賓船隻,取得中沙黃岩島控制權。
當前南海主權利益共有中國大陸、越南、菲律賓、馬來西亞、汶萊和台灣六方聲索。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》1982年通過決議、1994年正式生效,該公約對島嶼定義、專屬經濟區、大陸棚及爭端仲裁等立規。南海各方割據的現實態勢和《公約》的新規則,嚴重挑戰台灣「對南海水域或資源擁有排他性控制權」之主權聲索。
二、菲律賓巧策興訟與台灣戰略保守
2013年1月22日,菲律賓依據《公約》向中國大陸提出關於南海U形線,以及8個島礁(美濟礁、西門礁、南薰礁、渚碧礁、黃岩島、赤瓜礁、華陽礁和永暑礁)法律地位爭端的強制性仲裁照會。菲律賓引用《公約》條文,在訴狀中巧妙避開南海主權歸屬或海洋劃界,而請求釐清U形線法律地位及特定島礁係屬「岩礁」或「島嶼」。表面上乍看似無涉水域與領土主權,裁決則完全可以影響南海九段線領土主權與海域劃界;上述8個島礁如果僅是岩礁,就無法主張200海里專屬經濟區,南沙群島大部分更將為菲律賓沿海專屬經濟區所涵蓋,各種海洋權益都將嚴重限縮。中國大陸以訴案本質在領土而非海洋,指菲律賓所提仲裁超出《公約》管轄範圍,多次聲明不參與、不接受、不承認該仲裁。
台灣在因應菲律賓南海仲裁案的作為上,至少在一段期間消極被動。由於菲律賓仲裁對象為中國大陸,最初主訴的15項主張並未觸及太平島,馬政府認為無直接關係而在行動上相對保守。但是,菲律賓的律師團非常精準認知,南沙群島最大天然島嶼太平島若非國際法認定的島嶼,所有南沙群島的海洋地物都將只是不能主張專屬經濟區的岩礁;依據「陸地支配海洋」的國際習慣法,中國大陸九段線主張自無法理基礎、人工填海造陸也屬於法無據,菲律賓權益將獲得極大化。因此,菲律賓隨後提交常設仲裁法庭的補充書證、以及在仲裁庭2015年7月7日至13日言詞聽證中,都強調太平島不具備島嶼條件,並將太平島列為仲裁標的。
兩起事件或許讓台灣對南海仲裁轉趨積極。其一,菲律賓補訴太平島只是岩礁,仲裁庭2015年10月29日自認有權審理全案;太平島「是島或礁」的認定涉及台灣重大實質利益,同時具有影響南沙群島主權利益劃分的戰略意涵。其二,兩岸歷經66年政治分立,雙方領導人2015年11月7日在新加坡會面;依據陸委會前主委夏立言去年底向媒體披露,習近平在會中多次提及兩岸共同維護南海祖產,馬英九則說明台灣不便合作立場。兩事件個別影響比重如何外界難窺堂奧,但台灣官方對南海仲裁案自此較顯積極。然而,台灣相關聲明與行動雖或略微重申南海固有疆域與主權,主要則仍試圖證明太平島符合國際法的島嶼地位,重點在確保太平島享有200海里專屬經濟區。
三、美國居間施壓與台灣自我限縮
美國究竟有否在南海議題施壓企圖影響台灣?按照馬英九在仲裁結果公布後兩天的說法:「美方沒有施壓不要提〔南海主權〕,但有問十一段線什麼意思,大家有交換意見但美方沒有要我們不准提」。如果不是馬英九礙難透露詳情,那就極有可能是馬政府高層之間的認知存在差距,甚或國安團隊缺乏因應南海仲裁的具體指導,問題其實更為嚴重。關鍵原因在於,南海仲裁全程,台灣國安和外交官員私下多示意「美國施壓,不希望兩岸在南海議題合作」;美國希望台灣「少做即是多助」、公開南海史料檔案、澄清十一段線定義、甚至主動放棄U形線或南海主權的說法,也在與馬政府國安團隊有接觸的台灣智庫中流傳,台灣大選前後蔡英文和民進黨秘書長吳釗燮訪美時,媒體亦有相關報導。
幾項公開直接事實證明美方確曾就南海仲裁對台施壓。馬英九原計畫於2015年12月12日登太平島主持碼頭及燈塔竣工典禮並宣示主權,消息傳出後受到美方高度關切與壓力。媒體報導消息人士透露,美國在台協會(AIT)台北辦事處長梅健華(Kin W. Moy)多次會見台灣國安高層,傳達美方要求在南海議題「不得妄動」。太平島的典禮或因此改由內政部長代行,美國也在12月16日宣布總額18.3億美元的對台軍售。稍後,美國歐巴馬總統前國安會亞洲事務主任麥艾文(Evan Mederios)在卸任半年後來台接受馬英九贈勳,他在2015年12月17日台北演講時,卻公開批評馬英九計畫前往太平島宣揚《南海和平倡議》是在錯誤時間送出錯誤訊息,同時質疑南海十一段線的意涵,也提醒台美雙方應在南海議題言行上都有共識。2016年1月,台北再次傳出馬英九將登太平島,梅健華隨即發表聲明直指這項行動「極無助益」(extremely unhelpful),措詞強硬勝過抨擊北京吹填造陸。馬英九登島前一天,美國國務院在例行記者會按備妥文稿表達對馬英九感到失望,指稱登太平島無助南海爭端和平解決,敦促台灣勿採取可能升高緊張的行動。
中美兩國在南海過招,台灣卻握有關鍵籌碼;美國視南海為最高核心利益,台灣橫豎只是大國博弈棋子卻仍須極力維護台美關係,雙方存在極大戰略反差。台灣處於國際現實的夾縫,迴旋空間本就欠缺;面對此情此景,馬政府仍陶醉在其他聲索國不屑一顧、卻為美國國務院公開讚揚的《南海和平倡議》空洞口號之中,未料任期末尾脫韁登島維權亟思有所作為時卻頻遭美方白眼。
台灣在南海仲裁過程立意平衡中美關係,戰略與政策選擇自我擠壓限縮,同時明顯忽略時不我待、失不復返的「時間」,其實是戰略思考極重要因素。2014年6月,馬政府曾舉辦南疆史料特展,但綜合而論著重對內宣教而非向國際積極發聲。馬政府最後半年任期無論親自或邀請國際傳媒登島,或透過國際法學會向仲裁庭遞送《法庭之友意見書》,重點都在證明太平島「是島、非礁」,歷史文檔在南海仲裁決戰時刻則鮮少運用。國安高層決策思考僵化保守,U形線意涵難做清晰有力解釋,強調歷史性水域又易予人以與北京隔海唱和的想像…;珍藏多年的官方歷史文檔在關鍵時刻形同廢紙,馬政府最終未能適時、適切、適擇部分重要有力證明南海主權歸屬的歷史文件遞送仲裁庭,或運用「適當方式」訴諸國際社會公評,枉費國民政府當年在戰亂中仍將中央第一檔案館重要文檔運送來台。如今南海仲裁裁決出爐而台灣權益重挫,主事諸君撫今追昔可曾愧憾?
四、太平島的前瞻有效經營管理與開發
台灣於1956年重新駐軍太平島,60年來累積經營的努力最終卻仍被仲裁庭判斷為不符法定島嶼地位。擱置諸如仲裁庭政治操弄、判決偏頗和島嶼認定條件嚴苛等議論,冷靜客觀檢視太平島現況,對照仲裁庭裁決書之舉證判斷,仍然有助發掘真正問題。
太平島是南沙唯一有淡水的最大天然島嶼,具備維持人類生存所需的一些條件;但是,其整體經營管理與開發必須與國際法、尤其是1982年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》關於主權或島嶼法定條件結合,才能具體有效強化「是島、非礁」的認定。事實上,台灣歷年關於太平島的經營管理與開發,若干程度上反映出國際關係、安全與戰略概念鏈結鬆散,尤其是國際法、國家安全、國防軍事之間的接榫不夠前瞻密實,對於太平島主權和島嶼法定條件的經營出現盲點。仲裁庭從歷史與相關研究報告舉證質疑,最終認定太平島是自然狀態下「無法維持人類長期居住,亦無本身經濟生活」的海洋地物,不符島嶼條件,不能主張200海里專屬經濟區。
針對近期媒體報導、歷年經營實錄、科研調查報告和官方說明文件,結合筆者2014年5月30日登太平島的實地觀察,僅舉幾個實例論述太平島經營管理與開發出現的問題。
(一)台灣持續經營太平島60年,事關主權聲索與島嶼地位認定的燈塔遲至2015年年底竣工,2016年1月才有第一位民人(駐島護理師)設籍該島。
(二)2006年啟動「太平專案」興建機場跑道,然而卻受限於環評、工程與工期,最終在島中央構築長1200公尺、寬30公尺的水泥跑道,不僅佔用7.3%珍貴陸地面積,還覆蓋了3口淡水井。南海諸島僅太平島機場跑道從中央貫穿,
既未兼顧跑道與港口整體構築,跑道短窄也僅能供軍機起降,甚至還危及C-130運輸機降落安全。國安課題糾結讓步於環境保護和海洋生態政策,仲裁結果公布後回顧當年決策,更見本末先後、主從輕重錯置。
(三)以大陸軍思維經營南海太平島守備,經營開發未前瞻結合國際法關於島嶼法律定位而作為。依據馬英九登島發表談話及相關報導評述,太平島現存4口井,除一井養殖吳郭魚,其他井每天可汲水3公噸,淡水平均比例達92%以上,可供1,500人使用。馬英九同時細數島上年產椰子約1,500粒,木瓜與芭蕉年收成各約200—300公斤,栽種10餘種蔬果作物,畜養雞180隻、羊12隻,「雞羊可食用,還有雞蛋補充營養,足以供應生活所需」。
實際上太平島早期由陸戰隊守備時有10口淡水井,但是相關報導卻指現存水井裝設海水淡化器,島上人員飲用運補瓶裝礦泉水;水井維護、雨水和淡水的蒐集運用,缺乏在國際法上有意義的積極作為。尤其,以媒體披露太平島有海巡官兵168人、海空軍氣象及航管19人、醫師護理6人,2015年碼頭竣工前後又增派海巡30餘人;以前述有限的島上農作畜牧,如何能供應總數220餘人日常生活所需?官方說法與實際情況明顯存在極大落差。
(四)鑒於經濟生活及維持人類長期居住是島嶼認定的重要條件,太平島未前瞻委
商經營建立水產養殖場和定置漁網,也未仿越南鼓勵漁撈並在所占敦謙沙洲設魚貨加工廠作法。相關作為除可就地補給駐島人員伙食,更可以魚貨或加工海產販售回台或銷售沙巴、汶萊、新加坡、三亞、香港或澳門等地。這些就地因補措施,其實還可提供定期運補因故中斷時的食糧供應。太平島長期以來都以軍事重地守備區方式經營,既未鼓勵利用漁場及活絡經濟條件,更是觀光旅遊禁區,平民漁工不得登島,大幅弱化島嶼居住及經濟生活條件的法律認定。
南海既是大國角力的秀場,更是區域安全衝突的擂台。南海仲裁是國際現實主義透過法律場域的展現,戰況激烈與影響或有刀兵征掠尚不能及者。菲律賓藉由美國背後支持啟動南海仲裁,從昔日竊占島礁翻轉成為合法贏家。台灣在南海及太平島的長期經營未能前瞻有效整合國際法、安全、戰略與軍事作為,仲裁期間對近迫危機感知遲緩,過度在意美國、刻意避開親中、決策誤判錯估,最終忽視自身權益致使太平島降格為礁,台灣淪為華府打擊主要敵人的犧牲祭品。
漢高祖在《大風歌》詠唱中慨嘆安得猛士兮守四方,羅家倫在《玉門出塞》詩詞中聲聲呼喚經營趁早。面對21世紀國際與區域情勢演變和挑戰,回顧台灣因應南海仲裁的進退攻防,深覺不但需要有能守四方的猛士,更要有前瞻遠見的智士,智勇結合硬權力與軟權力趁早有效開發經營,才能據守國際法的制高點,堅實捍衛南疆鎖鑰與南海祖產,欣賞碧波萬頃優游的鯨豚與遨翔南海天際的盤鵰 。
(本專欄文章作者意見不代表論壇立場)
作者:胡瑞舟
備役少將/美國紐約州立大學政治學博士
本篇刊登於《中國評論》225期,2016年9月號